Friday, April 29, 2016

有所敬畏




虽然已快五月的春天,早晚气温还是有点凉意。

在阳光和煦下,春心荡漾起来,开着敞篷小红车,一路兜风,春光真是无限。

来到那每年流连徒步的湖边,花花草草又生机盈然起来,那只折翅的加拿大鹅静卧在草坪中,孤零零伸着脖子在等待他伙伴的回归。

 小鸟更是无忧无虑,唧唧咋咋,飞上飞下,好像只有他们知道春天来了,春天来了。




大自然是神圣的,冬去夏来,大地复苏,生死轮回,无法抗拒。

人之有敬畏之心 ,天之有神功之能。我想起了周国平1961年写下的这篇短文。




有所敬畏

---周国平

在这个世界上,有的人信神,有的人不信,由此而区分为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,宗教徒和俗人。不过,这个区分并非很重要。还有一个比这重要得多的区分,便是有的人相信神圣,有的人不相信,人由此而分出了高尚和卑鄙。

    一个人可以不信神,但不可以不相信神圣。是否相信上帝、佛、真主或别的什么主宰宇宙的神秘力量,往往取决于个人所隶属的民族传统、文化背景和个人 的特殊经历,甚至取决于个人的某种神秘体验,这是勉强不得的。一个没有这些宗教信仰的人,仍然可能是一个善良的人。然而,倘若不相信人世间有任何神圣价 值,百无禁忌,为所欲为,这样的人就与禽兽无异了。

    相信神圣的人有所敬畏。在他心目中,总有一些东西属于做人的根本,是亵渎不得的。他并不是害怕受到惩罚,而是不肯丧失基本的人格。不论他对人生怎 样充满着欲求,他始终明白,一旦人格扫地,他在自己面前竟也失去了做人的自信和尊严,那么,一切欲求的满足都不能挽救他的人生的彻底失败。

    相反,对于那些毫无敬畏之心的人来说,是不存在人格上的自我反省的。如果说”知耻近乎勇“,那么,这种人因为不知耻便显出一种卑怯的无赖相和残忍 相。只要能够不受惩罚,他们可以在光天化日下干任何恶事,欺负、迫害乃至残杀无辜的弱者。盗匪之中,多这种愚昧兼无所敬畏之徒。一种消极的表现则是对他人 生命的极端冷漠,见死不救,如今这类事既频频发生在众多路人旁观歹徒行凶的现场,也频频发生在号称治病救人实则草菅人命的某些医院里。类似行为每每使善良 的人们不解,因为善良的人们无法相信,世上竟然真的会有这样丧失起码人性的人。在一个正常社会里,这种人总是极少数,并且会受到法律或正义力量的制裁。可 是,当一个民族普遍丧失对神圣价值的信念时,这种人便可能相当多地滋生出来,成为触目惊心的颓败征兆。

    赤裸裸的凶蛮和冷漠只是不知耻的粗糙形式,不知耻还有稍微精致一些的形式。有的人有很高的文化程度,仍然可能毫无敬畏之心。他可以玩弄真心爱他的 女人,背叛诚恳待他的朋友,然后装出一付无辜的面孔。他的足迹所到之处,再神圣的东西也敢践踏,再美好的东西也敢毁坏,而且内心没有丝毫不安。不论他的头 脑里有多少知识,他的心是蒙昧的,真理之光到不了那里。这样的人有再多的艳遇,也没有能力真正爱一回,交再多的哥们,也体味不了友谊的纯正,获取再多的名 声,也不知什么是光荣。我对此深信不疑:不相信神圣的人,必被世上一切神圣的事物所抛弃。

    1961